中兴通讯: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发布日期:2025-04-14 18:33 点击次数:196
(原标题: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深圳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72名,代表股份1436757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4%。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裁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多项议案。其中,关于申请2025年度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等特别决议案获得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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